要理问答57Morris Lixin MaoMay 24, 20171 min read五十七问:第四条诫命是什么?答: 第四条诫命是:“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;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;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、牲畜,并你城里寄 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作,因为六日之内,耶和华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万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,定为圣日”(1)。 1. 出20:8-11; 申5: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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