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理问答49Morris Lixin MaoMay 16, 20171 min read四十九问:第二条诫命是什么?答: 第二条诫命是:“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;也不可作什么形像,仿佛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;也不可事奉他,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 忌邪的上帝。恨我的,我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爱我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”(1)。 1. 出20:4-6; 申5: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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